新型环保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环评报告

来源:米乐体育app官网    发布时间:2025-01-23 20:40:23

  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根据中

  所在地周边以散落居民为主,北侧1~500m处约有居民300户,东侧25~500m

  处约有居民7户,南侧3~500m处约有居民20户,西侧51~500m处约有居民6

  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469 号)可知,若建设项目位于产

             );查询后导出《四川省“三线一单”符合性

  根据四川政务服务网查询结果,本项目位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城镇重点管控单元,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4 个,涉及到管控单元见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所属市(州) 所属区县 准入清单类型 管控类型

     珙县一般管控单元 宜宾市 珙县 环境管控单元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

      珙泉镇三江村-珙县-管控区 宜宾市 珙县 水环境管控分区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    宜宾市大气环境弱扩散区7 宜宾市 珙县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    珙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 宜宾市 珙县 自然资源管控分区 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

  根据《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川环办函[2021]469 号),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

  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

  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禁止在

  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已建

  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人民政府

  禁止违法将污染自然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违法将城镇垃圾、工

  业固体废物、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等向农业农村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

  对全部永久基本农田按禁止开发的要求做管理,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

  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

  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中

  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

  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在永久基本农田集

  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

  畜禽养殖严格按照宜宾市各区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执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

  现有化工、冶炼、水泥等工业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

  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入园。

  单元内若新布局工业园区,应符合宜宾市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

  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

  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

  法报批。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

  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

  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照规定办理农用

  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

  田的审批。(《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全部耕地按限制开发的要求来管理。严格限制农用

  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新建大中型水电工程,应当经科学论证,并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除

  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且是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认可的脱贫攻坚项

  目外,严控新建商业开发的小水电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

  长江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

  长江主要支流重点管控岸线:按照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标准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

  要求,持续开展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整治。(《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严格按照《四川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

  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现有白酒酿造企业,废水排放不能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

  位于城镇空间外的区外工业公司:①具有合法手续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及环境风险

  满足管理要求的企业,可继续保留。其中,钢铁、石化、化工、焦化、有色等高污染

  项目原则上限制发展,要求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并进一步加强日常环保监管;允许

  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以及不增加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的

  产品升级调整,带领企业结合产业升级、化解过剩产能等,搬迁入园。②不具备合法

  手续,或污染物排放超标、环境风险不可控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提升,通过环保、

  安全、工艺装备升级等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相关标准实现合法生产,整改后仍不能达

  水环境:岷江流域现有处理规模大于1000 吨日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存栏量

  大于等于300 头猪、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应执行《四川省岷江、

  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相关要求;(《四川省岷江、沱江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

  大气环境: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高县位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现有企

  业执行相应行业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

  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制:水环境:岷江、沱江流域新建处理规模大于1000 吨日的城镇

  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存栏量≥300 头猪、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畜禽养殖场,

  应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相关要求;

  其他城镇结合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排放标准。处理规模在500m3d(不含)以下的乡集镇及撤并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可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执行。(《四

  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宜宾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

  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 年)》、《四川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导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

  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高县位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新建企业执行相应

  行业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

  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做倍量削减替代。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

  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建设项目

  到2023 年底,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各区县建制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应按

  照“以城带镇”的方式,纳入城镇一体化运营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水环境敏感区

  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宜宾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强化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环境管理,

  协同控制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

  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畜禽粪便还田

  技术规范》、《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

  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到2025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

  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

  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

  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四

  屠宰项目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或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新、改扩白酒酿造企业应参考宜

  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白酒酿造行业资源环境绩效准入门槛相应要求。

  强化城郊结合部大气污染管控。严格执行《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及《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2021 年7 月 1 日起,全

  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强油品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省要求全面供应

  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重点抓好重点交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切实加强城郊结合部

  重点货车绕行道路扬尘治理。熏制腊肉集中规划布点,加强宣传和引导,防止腌制品

  熏制污染大气环境。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严控垃圾、落叶、秸秆等露天焚烧。

  (《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

  到2023 年底,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农村生

  活垃圾就地分类,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宜宾市城镇生活污水和

  到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

  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2021 年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场推

  到2025 年,农膜回收率达85%。(《“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加强与乐山市、自贡市、泸州市、凉山州、昭通市流域上下游水环境风险和区域大气

  严禁新增以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为主的污染物排放。严禁新增以铅、汞、

  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

  镀、制革、铅蓄电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

  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应按有关要求进

  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

  到2025 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到2035 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率得到一定效果保障。(《“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

  地;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可能对土壤造成